海豐縣新能源(純電動)汽車公共交通及配套設施設備投資建設運營管理采購項目預備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GZCQC1501HG05031)
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汕尾市海豐縣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海豐縣新能源(純電動)汽車公共交通及配套設施設備投資建設運營管理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ZCQC1501HG05031)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為體現(xiàn)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現(xiàn)公開征集意見,請各潛在供應商對本項目招標文件的內容有異議的均可于下述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和建議(必須加以說明并加蓋原件公章)反饋給采購代理機構,逾期不予接受。各供應商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將作為專家論證招標文件的參考。預備公告時間: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7日(辦公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正式采購公告將在專家論證后發(fā)布。
一、采購項目編號:GZCQC1501HG05031
二、采購項目名稱:海豐縣新能源(純電動)汽車公共交通及配套設施設備投資建設運營管理采購項目
三、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規(guī)格、參數及要求)
投資規(guī)模:人民幣叁億元整
資金類型:項目建設運營單位(中標單位)自籌資金
采購內容:公共交通及配套設施設備投資建設運營管理
用途:公共交通服務
四、供應商資格: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除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投標人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本項目預計投資規(guī)模約3億元人民幣。為了保障本項目的順利進行,投標人必須具有承接本項目的相應資金實力和技術實力(投標人報名時須提供2013年、2014年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企業(yè)納稅情況證明);
3、采購人將根據汕尾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實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的規(guī)定》(汕檢發(fā)預字【2011】第13號文)要求,對登記報名的供應商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供應商和其相關人員必須對查詢工作予以配合。對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供應商,將取消其參與本次談判的資格;
4、投標人近三年內沒有被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列入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資格;
5、提供公平競爭承諾書;
五、招標文件公示/下載:海豐縣新能源(純電動)汽車公共交通及配套設施設備投資建設運營管理采購項目預備招標文件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梁小姐
電話:020-83576900
傳真:020-83499619
聯(lián)系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恒福路238號2樓(建設銀行樓上)218室
郵編:510095
采購人聯(lián)系人:柯先生
電話:0660-6622286
聯(lián)系地址: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
郵編:516400
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4日